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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的节能目标,你完成了吗???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纪实
2006-06-07 | 【     】【打印】【关闭
2005年,“节能8%”成为北京市政府和54家政府机构共同的目标。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启动至今,这个目标是否实现?北京市政府机构的节能管理是否得到加强?
 
  2005年,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京政办发〔2005〕27号),“通知”将“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列为“2005年行动计划”六项重点工作之首。
 
  “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启动后,主要采取了三项措施:一是对54家政府机构开展了能源消耗状况调查;二是市政府与54家政府机构签订了《政府机构节能责任书》,下达了节能8%的目标;三是选定政府机构10家试点单位,开展节能诊断改造;四是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计量系统。
 
  市委书记刘淇、市长王岐山等领导对政府机构节能工作非常关心、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出重要批示,市发展改革委作为北京市节能主管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使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扎实、有效推进,并取得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稳妥启动
 
  2005年3月,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联合市建委等有关委办召开“政府机构节能节水动员大会”。
 
  会上介绍了我市能源资源状况及供需矛盾,要求政府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带头节能、节水,发挥表率作用。会上印发了“政府机构能源消耗情况调查表”,会后,很快收集到54家政府机构2004年能源消耗基本情况。通过初步调查了解到政府机构人均能耗、人均用电分别是城市居民的5倍、6倍,单位面积能耗、单位面积用电分别是城市居民家庭的2.6倍、3.3倍。说明政府机构能耗高、节能潜力大。
 
  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实施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的方案”,“方案”在阐述实施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必要性基础上,提出了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明确了工作步骤、重点改造内容、保障措施等。“方案”经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领导批准后启动实施。
 
  (二)明确目标、划定责任,全面推进
 
  推进政府机构节能工作,除了学习、培训,提出要求外,要进一步取得实效,必须明确目标、责任。
 
  为此,市发展改革委提出了2005年政府机构节能8%的目标,向政府报送了“关于落实政府机构8%节能目标的请示”及具体实施方案。王岐山市长,翟鸿祥、张茅副市长很快做出批示。
 
  8月中旬,在北京电视台组织了张茅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政府机构法人代表签订《政府机构节能责任书》的签约仪式。“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内容,明确了各政府机构节能量化指标,同时,还明确了加强管理、建立健全计量体系、加强用能设备、维护管理等七项责任。
 
  “责任书”的签订引起了各政府机构,特别是一把手的高度重视,纷纷行动起来,采取各种措施。形成了领导重视,列入日程,采取措施,各显神通的局面,政府机构节能工作在面上全面展开。
 
  3.试点先行、开展诊断、积极改造
 
   在3月份调查基础上,从54家政府机构中选定10家有不同特点、有代表性的政府机构作为试点,开展节能诊断,在节能诊断基础上进行节能改造,“诊断”工作在市发展改革委领导下进行,聘请国内知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负责技术把关。公开招聘了5家综合实力较强,有专业特长,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诊断单位,按市场化运做的模式,开展节能诊断。对10家试点单位的35栋办公楼(建筑面积近30万平方米)进行了全面诊断,诊断主要内容有:(1)近3年来能耗资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2)对主要用能设备进行测试;(3)建筑物围护结构、供暖系统、通讯系统、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其它用能设备系统;(4)用能管理情况。诊断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一是数据统计分析;二是现场仪器测试;三是问卷调查。诊断工作历时两个半月,组织工作认真,工作流程清晰,过程控制严谨。在诊断单位提出的改造方案基础上,专家组反复论证,最后确定了10家试点单位的节能改造“原则方案”。按此“方案”实施节能改造,年可节能2700吨标准煤,投资回收期618年,改造前与改造后比节能率为24%。在此基础上,编写了10家试点单位的“可研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市发展改革委2006年3月底审批后,10家试点单位节能改造目前已进入初步设计阶段。
 
  (四)建立健全计量系统,重点突破
 
  通过调查发现,政府机构计量不健全,除极少数单位外,绝大多数单位用电没有分类计量,也没有安装用热计量表。这种粗放的用能管理状况,不仅导致能源,而且不利于在诊断基础上的节能改造。
 
  针对这种情况,专家组建议一定要将建立健全计量系统作为政府机构节能工程的重点予以突破,市发展改革委赞成并批准了计量系统改造的方案。
 
  截止目前,10家试点单位已有7家完成电计量改造,另3家因为自身原因有所推迟,计划6月份内全部完成。44家政府机构的电计量改造、设计招标工作已基本完成,将进入现场调查,提出方案、进行设计阶段。热计量改造招标工作将陆续展开。政府机构计量改造工作争取2006年年底内完成。
 
  二、取得的初步成效
 
  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启动至今,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完成了节能8%的目标
 
  市政府与54家政府机构签订“责任书”后,8%节能目标能否完成?节能管理是否加强?
 
  为了落实这些问题,2005年底至2006年初,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深入到54家政府机构进行了检查,之后,又进行了抽查。从检查、抽查结果看,签订“责任书”后,各政府机构积极行动,采取了加强管理,行为节能,投入小、见效快的技术等措施,除3家政府机构因更换办公地点,能耗数据不具可比性,3家政府机构在中环广场集中办公无法统计其能耗量外,48家政府机构全部完成了8%节能目标,按照相同口径比较,2005年7—12月节约能源2600吨标准煤,与2004年同比节能11%,超额完成8%节能目标的要求。
 
  (二)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
 
  通过10家试点单位的节能诊断,基本摸清了用能家底,查找出政府机构能源使用存在的突出问题:(1)计量系统不健全;(2)主要用能设备(系统)运行效率低;(3)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与现行标准差距较大;(4)节能新技术、新产品使用不普遍;(5)缺乏科学的运行管理制度;(6)行为节能意识不强。这些问题同时也表明,政府机构节能潜力较大,在节能诊断查找出问题的基础上,对症下药,实施节能改造是非常必要的。
 
  (三)探索了市场化运作机制
 
  北京市政府机构由其职能决定,其使用的能源种类、用能设备、用能特点有其相近性,但办公地点分散,建筑物建造年代和能源利用水平不一,管理工作相对薄弱。
 
  推动政府机构节能要按照“代建制”的思路,统一规划,统一原则;政府主导,市场化运做,在节能诊断、改造工作中通过专家论证,制定掌握一定原则,诊断、设计、施工等工作,采取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市场化运作。
 
  (四)调动了节能的积极性
 
  北京市政府机构节能工程推进近一年来,引起了政府机构的普遍重视,节能意识普遍增强,许多委、办、局领导担任节能领导小组组长,提要求,勤检查。许多单位制定、完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采取多种技术、管理措施,降低能源消耗,如:普遍采用高效照明产品;有效控制空调运行,严格限制房间温度;安装暖气温控阀等,还采取“致机关干部一封信”,张贴节能宣传提示语等多种形式,提高干部职工节能意识,营造浓厚的节能氛围。
 
  (五)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
 
  政府机构带头节能,不仅降低了能耗,节约了行政费用,更重要的是发挥了表率作用,树立了政府良好形象,进而推动全市节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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