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PN系统中科院空间科学研究院国际空间科学研究所-北京 中科院空间环境研究预报中心 公共技术服务中心 图书馆 搜索 联系我们 |English
首 页 概 况 人才队伍 成果与奖励 国际合作 研究生教育 党建与创新文化 科学传播 信息公开
公告栏
公告栏
学术活动
现在位置:首页 > 公告栏 > 公告栏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央在京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10-07-23 | 【     】【打印】【关闭

中心各有关部门:

现将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央在京单位保障性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管房改〔2010 23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就本《通知》具体相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     本《通知》所称中央在京保障性住房,于我单位具体包括:中关村红楼、中关村309楼、中关村958楼、乙801楼。

二、     按《通知》要求,上述范围内的住房,如有出售、出租、出借、擅自改变住房用途的行为,请自行整改,终止租赁合同,限期退租。并于726日前,报资产财务处。

三、     对已购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的职工,请按《通知》规定,严格执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版权所有:中国科学院国家空间科学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二条一号(100190) 京ICP备05061203号 京公网安备1104025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