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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职工代表提案的通知
2015-12-21 | 【     】【打印】【关闭

中心各位职工代表:

  中心职代会将于20161月召开中心第五届职代会第四次会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为开好本次会议,请各位职工代表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征集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提交职工代表提案。

  具体要求如下:

  一、提案应由职工代表以《提案表》的方式向职代会提案工作组提出(《提案表》附后);须由正式代表1人作为提案人,正式代表2人及以上附议,并共同签字;须由案名、案由、解决措施及建议三部分构成;职工代表应严肃认真地履行提案权;为保证提案质量,在拟定提案草案时应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掌握并分析事实情况,同时提出可行性解决建议。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空间中心改革与发展,以及职工普遍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只要符合下列内容之一者,即可列为正式提案:

  1.  

      贯彻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指示、决定方面的提案;  

  2.  

      涉及空间中心改革、规划、发展、创新方面的提案;  

  3.  

      有关科研、管理、后勤、教育、产业化工作等方面的提案;  

  4.  

      关系职工群众切身利益方面的提案;  

  5.  

      广大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提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列为正式提案:

  1.  

      不属于本中心职权范围内的;  

  2.  

      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  

  3.  

      内容不属实,事实不确凿,填写不规范的;  

  4.  

      只提出问题和意见,没有可行性建议或者只有建议而没有事实依据的;  

  5.  

      纯属个人问题的;  

  6.  

      揭发和举报问题的;  

  7.  

      进入仲裁或行政、刑事诉讼程序的。  

 

    四、提交联系方式

  姜秀杰 B217 62582887 jiangxj@nssc.ac.cn

  陈 涛 B317 62563239 tchen@nssc.ac.cn

  空间中心职代会

  20151220

   

  

附件:
  1. 空间中心职代会提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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