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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4-19 | 【打印】【关闭】

中心各研究室:

  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选工作。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

  二、参评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评价指标及权重(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一)专利质量(25%)。评价:1.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2.文本质量。  

  (二)技术先进性(25%)。评价:1.原创性及重要性; 2.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3.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三)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评价:1.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2.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四)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评价:1.社会效益; 2.行业影响力;3.政策适应性。

  四、参评方式及名额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中科院作为推荐单位,推荐名额为15项。院里限每单位申报1项。院将在各单位申报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的评选。

  五、申报时间

  凡拟通过院里推荐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的项目,请于2017年4月22日中午前将申报基本信息(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进行所内遴选,入选后再撰写申报书(附件2)。

  请研究室认真梳理专利成果,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

  联系人:张红梅

  联系方式:62586512,zhanghm@nssc.ac.cn 

  附件:

  1、中国专利奖申报基本信息

  2、中国专利奖申报书 

  

  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处  

  2017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