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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献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 发布时间:2017-04-19 | 【打印】【关闭】

中心各部门:

  “幸福工程—救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捐款活动在社会各界的关爱支持下,历经22载,从 坚持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脱贫”的救助模式,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16年10月31日,全国29个省(区、市)建立736个项目点,正在运作的项目点558个,累计投入资金15.02亿元,救助贫困母亲32.02万人,惠及人口138.3万人,脱贫率85%以上,还款率91%以上。在“治穷”的同时还积极开展“治愚”、“治病”活动,举办各种针对贫困母亲的文化、劳动技能培训,为她们提供义诊咨询、妇科疾病治疗等服务,提高了受助母亲健康水平及家庭成员的综合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

  根据《关于开展2017年“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献爱心”捐款活动的通知》(国机计生办〔2017〕5号)精神,中心计生办将积极组织各部门及广大职工进行捐款,无论您的捐款多少都是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母亲”的一份爱心,我们代表受救助的贫困母亲向您致以崇高的敬意!

  备注:1、请各部门计划生育宣传员积极组织捐款活动并做好统计,上缴至医务室。电子版捐款名单发送至yws@nssc.ac.cn(包括部门、姓名、捐款金额)。

  2、捐款截止日期2017年4月 28日(周五)。

  3、所有捐款医务室(计生办)将统一上缴中国科学院人口计生办公室(北京分院行政管理处),由分院统一上缴全国幸福工程组委会。 

 中心计生办(医务室)

  2017年4月28日